记者从商务部获悉,近日,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引导农村电商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用5年时间,基本建成设施完善、主体活跃、流通顺畅、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。在全国培育100个左右农村电商“领跑县”,电商对农村产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。培育1000家左右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,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转型取得阶段性进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综合运用5G、人工智能、移动支付等技术,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,打造多种消费场景,开展网订店取、生鲜直送等服务,丰富居民消费体验。推动数字赋能供应链下沉,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智能家电、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,促进大宗商品更新换代。推动“直播+”融合发展,引导农村住宿、餐饮、旅游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、商业网点等开展直播业务,发展“线上引流+线下消费”模式。
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在对《实施意见》进行解读时表示,据商务大数据监测,2023年,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.5万亿元,同比增长12.9%,比2014年增长近13倍;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5870.3亿元,同比增长12.5%,约是2014年的5倍。《实施意见》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,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,以技术和应用创新为驱动,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,促进电商与农村一、二、三产业全方位、全链条深度融合。